连续就业证书(CCE), 19.0

兼职教师和兼职课堂助理的工作保障

从集体谈判协议中检索

19.1 所有完成72小时兼职教学的兼职教师 服务,包括在任何一个部门至少工作五十(50)小时,并且已经 在第七十三(73)小时后重新任命,将自动授予证书 持续受雇.

兼职非课堂教师应发给连续就业证书 在连续工作三千二百(3200)小时后.

兼职助教应发给连续就业证书 在连续工作三千二百(3200)小时后.

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事先颁发连续就业证书 完成三(3)年. 授予许可时应遵循的程序 这些证书应与授予全职人员终身教职的证书平行 教师. 以兼职服务时数计算,以发放证书 连续就业证书不得重新计算 持续受雇.

19.2 一个兼职教员拒绝了一个部门提供的任务 在不同的学期(秋季/春季)连续开设四(4)门课程,将被终止 在该部门,除了一(1)个学期可以被授予延期 由学院院长与系共同商定. 任何后续工作 除非经部门推荐,否则不得有先前的服务信用 并经学院院长和教务处副校长批准,为一名职工 是否可以获得部分或全部先前服务信用.

19.3 应观察和评估兼职教师和兼职课堂助理 前六(6)个学期至少每学期一次,每年至少一次 此后,直至兼职人士取得持续受雇证明书为止. 观察应由终身教职员工执行,可能包括 主席及董事. 对新设立的部门进行评估 第24条规定的部门任期及晋升委员会.3.5. 的 系主任或主任可经与系主任协商,决定其任期和晋升 委员会,分配持有证书的部门兼职教员 ,以观察非持证教员. 任何人不得 每学期被同一个人观察一次以上. 至少有一个通知 (1)被观察的人须予一周.

19.4 由兼职教员授课的前三十六(36)小时,每人 本部门合格选民有下列选择之一:推荐

(a)无条件批准(需要三分之二(2/3)多数投票);

(b) approval 与预订 (requires simple majority 投票); or

(c)不得连任(需简单多数表决).

19.5 在完成三十六(36)个教学时数或两(2)个日历年之后 一个兼职教员,谁先到谁就到,每个合格的选民 应具有以下选项之一:推荐

( a) approval; or

(b) non-reappointment.

19.6 再次任命需要三分之二(2/3)的多数票才能获得无条件批准 . 少于三分之二(2/3)的多数投票为批准 与预订. 完成三十六(36)后保留批准 教学时数须附有系长书面声明 和晋升委员会到学院范围内的终身教职和晋升委员会 抄送给候选人.

19.7 如果系在秋季学期结束时投票决定终止,候选人 将于12月1日或之前通知. 如果部门投票决定终止 春季学期结束时,应于5月或之前通知申请人 1st.

19.7.1 如果院长或副校长建议不再任命,该员工应 秋季学期在12月15日或之前通知,5月15日或之前通知 春季学期. 本建议应作为终止通知.

如果总裁决定不再连任,则应通知该员工 秋季学期在12月15日之前,春季学期在5月15日或之前 学期.

19.8 在完成三十六(36)个教学时数或两(2)个日历年之前 由一个兼职教员,以较晚者为准,重新任命可能被拒绝 部门认为有充分理由的.

19.9 在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应表决不连任 须附有由该部提出的投票理由的书面声明 任期内 & 晋升委员会改为全学院终身教职晋升委员会 一份副本送交候选人及学院院长或院长指定人.

19.10 兼职课堂助理和从事全职工作的非课堂教师 如果他们有三(3)年的非全日制课程,他们将开始第二步 有大学工作经验,每周工作15小时或以上. 一个员工 如果他们有六(6)年的兼职工作经验,是否可以开始第三步 上大学,每周工作15个小时或更多. 在…下工作的雇员 每周十五(15)小时将按比例安排在一个阶梯上. 没有兼职 第三步以上的员工将被录用. 下存在零(0)步长 市政联盟协议,应视为第一步,步骤1(1)将 被算作第二步(2),第二步(2)将被算作第三步 这一规定.

19.11 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为续任,任期和证书的目的 连续聘用的,应征者须在部门出示记录 会议将由终身教职及晋升委员会提供给有兴趣的人士 部门成员在投票前至少两周(14个日历日). 任何反对意见 必须事先向系里的终身教职和晋升委员会备案 去开会. 合同各方同意执行的程序 这样的会议. 本部门的投票将不受申诉和仲裁的影响 程序. 唯一可以提出的申诉是指控程序 没有遵循下文的定义.

T&人事委员会将准备有关候选人的报告,并分发给部门 投票前两周(十四(14)个日历日). 对报告的任何异议 必须在投票日期前提出吗. 反对意见必须事先解决 投票日期. 会议上不得提出异议.

 

部门会议流程

1. 必须在部门会议前两周发布公告,说明 会议的目的. 如果有投票安排,候选人必须被邀请.

 

2. 讨论内容如下:

a. T&P委员会在候选人在场的情况下阅读评估和候选人信息 (如果出席). 教师可能会在这个时候询问候选人.

b. 考生可以评论或澄清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

c. 候选人离开会议室.

d. 进行讨论.

e. 候选人返回并回答任何附加问题.

3. 投票

a. 准备好的选票应分发给合资格选民(候选人可不分发) 投票)

b. 进行无记名投票.

c. 选票是在候选人在场的情况下计算的.

d. 投票结果公布并记录.

e. T&各主席保留原始选票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学期.